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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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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電話炸彈恐嚇之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1581
1迅速通報政風單位,並向警方報案(110或轄區警局)。 2儘量拖延通話時間,設法記錄通話內容。 3辨認可能打電話的地點(注意電話中之背景聲音,如車聲、人聲 等)。 4瞭解來電者的特徵(如性別、年齡、語氣、口音等)。 5設法問出爆裂物置放地點、爆炸時間、炸彈大小形狀、放置目的等。 6婉言相勸,請其自動排除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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