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

檔案開放應用問答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03
  • 資料點閱次數:379

:檔案應用服務處所設置地點在那裡?什麼時間開放應用?

:本署設在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檔案應用服務處。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暫停受理。

 

:如何申請應用?

:申請應用者應先填具應用申請書:空白申請書例稿可向檔案應用服務處櫃台服務人員索取,或進入本署全球資訊網站,點選檔案應用服務下載。

 

:受理申請後如何處理?

:機關受理檔案應用案件後,將審核申請資料,如認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不論准駁與否,均會在30日內通知申請人。 

 

:申請那些檔案可能會被拒絕,而無法提供? 

:依法令規定,檔案內有關國家機密、犯罪資料、工商秘密、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人事及薪資資料、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及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申請應用者有不當或不法行為時,有那些處罰? 

:應用檔案有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污損檔案、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或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者,本署得停止其應用檔案;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申請要不要費用?收費標準如何? 

:要。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費。

 

:如何付費? 

:可以用電匯方式預繳,匯入(戶名: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302專戶,臺灣銀行高雄分行帳號:01103605035-7)或以現金繳納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