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業務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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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院組織法、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處務規程之規定,本署內部共設置8個一級單位及6個二級單位,如下:
(一)主任檢察官室:
分為三組,初閱檢察官辦案書類及兼辦移轉、相核、陳、調字案件及其他指定案件。
(二)檢察官室:
在主任檢察官督導下,辦理二審檢察之檢察事務。
(三)書記處:
置書記官長一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本署行政事務並指 揮監督書記官以下員工。書記處下共設有5科1室。
1、紀錄科:
分案、再議案件、命令處分書或答辯書等正本、繕本及其他書類之制作與其結果之公告、案卷文書之交付達、案卷及證物之整理編訂及保管、已結案卷之發送或歸檔、刑案資料彙集、登錄、分析、查詢、聯繫等事項。
2、執行科:
刑事確定裁判之指揮執行及聲請定應執行刑。
3、文書科:
刑事法規研修、律師懲戒之移付、各項法律問題研討及業務等會議、印信之典守、文件之收發、分配及繕校、法令摘錄、分送及傳觀、檔案管理及轄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有關業務之督導等事項。
4、研考科:
關於研究發展業務之辦理及督導、年度工作計畫之編擬及審核、列管計畫或業務考核、評估、及追蹤管制、案件進行及一般業務之檢查催辦、檢察官蒞庭執行職務情形登記、公文時效之管制及統計、為民服務工作、及訴訟輔導等事項。
5、總務科:
經費出納、贓證物品保管、庶務(採購、 營繕)、財產管理、公有房舍修建分配、同仁福利及駕駛、工友管理等事項。
6、法警室:
刑事訴訟文書之送達、人犯之提押及具 保、責付手續之辦理,值庭、拘提、搜索、扣押、調查及通緝犯之查緝,死刑犯之執行,值日、值夜、警衛及安全之防護等事項。
(四)人事室:
職員任免遷調、考績、考核獎懲、訓 練進修、差假勤惰、保險、退休撫卹、待遇福利、保障等事項。
(五)會計室:
歲入、歲出、預算、決算等會計事務。
(六)統計室:
各項統計報表之設計、統計、製作及彙整、檢察官辦案成 績計算統計等事項。
(七)政風室:
政風法令之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務機密及機關人員安全維護等事項。
(八)資訊室::
關於電腦處理資料之系統分析、規劃設計、程式設計、電腦網路之操作管理、資訊業務之研究發展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以上一級單位中,主任檢察官室、檢察官室、書記處等3單位為業務單位,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資訊室等5單位為輔助單位。二級單位中,紀錄科、執行科、文書科、研考科、總務科、法警室等皆為業務單位。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休息時間:星期六、星期日及例假日。
服務處休息時間,如有需服務之處,可親自來本署或以電話向本署法警室或值勤人員查詢或洽辦。
本署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詳位置圖)
服務中心電話:(07)5524111#139 為民服務信箱
本署電話
總 機 電話:07-5524111~7
服務台電話:07-5533951
書記官長室 專線電話:07-5533702、分機:482、 傳真電話:07-5524907
人 事 室 專線電話:07-5543708、分機:432~433、傳真電話:07-5526670
會 計 室 專線電話:07-5523709、分機:429~431、傳真電話:07-5543575
統 計 室 專線電話:07-5533711、分機:438~439、傳真電話:07-5533711
政 風 室 專線電話:07-5523710、分機:434、 傳真電話:07-5522442
紀 錄 科 專線電話:07-5521079、分機:416~423、459~465、傳真電話:07-5524914
文 書 科 專線電話:07-5533706、分機:469~470、傳真電話:07-5524910
研 考 科 專線電話:07-5528544、分機:440、 傳真電話:07-5528544
執 行 科 專線電話:07-5528630、分機:142~143、傳真電話:07-5533951
總 務 科 專線電話:07-5543707、分機:486~493、傳真電話:07-5536525
資 訊 室 專線電話:07-5526530、分機:484~485、傳真電話:07-5540831
法 警 室 專線電話:07-5523712、分機:125~134、傳真電話:07-5524118
收 發 室 分機:137~138
檔 案 室 分機:65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