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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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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03
  • 資料點閱次數:3789

為民服務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1.民眾進入本署網站點選為民服務信箱,反映問題或意見內容。

2.由研考科負責列印,收到民眾陳情案件,先由研考科了解案情,並簽請分案,首長同意後再送交收發室掛號

3.完成掛號後,會兼資料送資料室分案處理,處理結果再由研考科以電子郵件回覆當事人或由各股書記官直接函覆。

    ★收件後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信★

    ★辦理時間會依案件性質不同,約714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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