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有下列各款之一之影像或電磁紀錄:
(1)性交之行為。
(2)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身體隱私部位。
(3)以身體或器物接觸前款部位,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行為。
(4)其他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