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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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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少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1
  • 資料點閱次數:3094

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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