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
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1)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例如:肛交、口交行為)
(2)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例如:以手指插入他人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