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下列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管制藥品之使用、調劑、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須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規定。
(1)成癮性麻醉藥品。
(2)影響精神藥品。
(3)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