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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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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宣】衛生福利部訂定「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懶人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4
  • 資料點閱次數:69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6條規定略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製作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救濟及服務之書面資料,供被害人取閱,並提供醫療機構及警察機關使用;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知悉其病人為家庭暴力被害人時,應將前開資料交付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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