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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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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4-20
  • 資料點閱次數:1560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徵才簡章

徵才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人員區分:技工。

    稱:技工。

    額:視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

報名期間:自108726日起~10882日止。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2.具備水電維護基本技能(具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照者尤佳)。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4.現為中央機關學校編制內技工(含工友、駕駛)。         

工作項目:機關水電設備維護、修繕等工作及其他指派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薪資待遇:月薪新台幣28,930元~34,375元整(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各乙份:

(1)履歷表(貼妥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3)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影本。如有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照等,另請檢附影本1份。

(4)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2.履歷表請逕自本署網站下載空白表填寫。

備註:

1.以上相關證件資料(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本署保留審核正本權利)請於108821730分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總務科(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4樓),並於信封正面右上角註明「應徵技工」(聯絡人:張琮琪,聯絡電話:07-5524111分機486)。

2.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面試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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