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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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徵才簡章
徵才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人員區分:技工。
職 稱:技工。
名 額:視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
報名期間:自108年7月26日起~108年8月2日止。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2.具備水電維護基本技能(具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照者尤佳)。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4.現為中央機關學校編制內技工(含工友、駕駛)。
工作項目:機關水電設備維護、修繕等工作及其他指派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薪資待遇:月薪新台幣2萬8,930元~3萬4,375元整(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各乙份:
(1)履歷表(貼妥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3)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影本。如有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照等,另請檢附影本1份。
(4)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2.履歷表請逕自本署網站下載空白表填寫。
備註:
1.以上相關證件資料(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本署保留審核正本權利)請於108年8月2日17時30分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總務科(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4樓),並於信封正面右上角註明「應徵技工」(聯絡人:張琮琪,聯絡電話:07-5524111分機486)。
2.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面試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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