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檔案管理研習暨標竿學習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第19屆金檔獎得獎機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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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法務部檔案管理研習暨標竿學習 |
對象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第19屆金檔獎得獎機關) |
辦理時間:112年6月27日 |
主要參加人員:文書科長林晴瑋、檔案室書記官朱彬榮 |
標竿學習過程摘要: 本次學習內容為法務部舉辦檔案管理研習課程,上午安排張玉華講師(檔案管理局前組長)以「檔案立案與編目案例及精進策略」為題授課,下午並安排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做標竿學習觀摩機關,由分署秘書室主任與金質獎獲獎同仁分享參加第19屆金檔獎實地評審之情形及關於檔案管理應注意事項,後由科室同仁帶領下觀摩檔案應用處所及檔案庫房設施等。 課程及學習心得: 壹、檔案立案與編目案例及精進策略 一、檔案編案原則應建立檔案間文件關聯性、具體呈現檔案保存價值,故可建議於年初時請各科室檢討前一年的相關案名。 二、擬定案名時可以具體揭示重要案情及呈現檔卷價值,並且類目名稱不等於案名,故仍須實際考量類目意涵去制訂。 三、案名著錄的目前除內部指引使用外,更有外部查詢應用之需,故有其重要性,並且應注意摘要案件要旨、語意應簡明、完整等。 四、媒體形式著錄原則常見錯誤為,媒體形式打「硬式磁碟」,但實際非以電子公文交換電子收文者;另外保存年限為永久者不要以電子簽核歸檔,檔管局有規定十年以下保存年限者才能使用電子簽核。 五、案情摘要著錄原則,應歸納全案案情重點、關聯案件內容,並以簡潔明確、具體之文字描述案情重點。
貳、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一、使用所有可能民眾之洽公區域進行檔案應用宣導。 二、利用徵文比賽、著色比賽等多樣化的方式進行檔案應用宣導。 三、庫房檔案分區保存標示清楚以利查找。 四、文物與卷宗找尋出第一件檔案並復刻後以有趣方式展出。 五、檔案應用處所設備齊全,相關規定以大圖版輸出以利民眾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