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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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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徵選工友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3
  • 資料點閱次數:216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甄選工友簡章

 

一、名額:工友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性別:男女不拘

三、工作地點: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四、報名日期:106年9月30日(含當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報名。

五、資格條件:

    (一)需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六、工作項目:

    辦公室環境清潔工作、公文遞送及交辦事項等。

七、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2)。

   (二)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獎懲影本等相關資料。

八、面試甄選: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九、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署網站(http://www.ksh.moj.gov.tw/)公告下載空白履歷表、甄選簡章等文件。

十、聯絡人:本署總務科科長何甲恩,聯絡電話:07-5524111#486

傳真:07-5536525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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