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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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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114年公開甄選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8
  • 資料點閱次數:157

    稱:約僱人員(錄事)

官 職 等:約僱三等230薪點(月薪31,050元,配合調薪後另計)

    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

    別:不拘

工 作 地:高雄市

公告期間:自114328日至11448

工作項目: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804614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5864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持有證明文件。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輸入能力。
  4. 具身心障礙手冊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錄事)」字樣,並於11448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5864樓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 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已列入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五等考試任用計畫)
  4. 甄選方式: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 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 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5543708--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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